商品房预售与现售的特点比较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
2025-06-04
商品房预售与现售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不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法律适用、风险承担及价格因素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预售房属于不动产预告登记,而现售房则是已完成建筑的商品房,买受人可直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从合同关系来看,预售房通常适用《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强调开发商的建设承担责任;而现售房主要适用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风险更低。在法律关系中,预售房的买受人需谨慎审查开发商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建设和销售资格,而现售房则无此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必须经登记,方可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的目的是公示不动产的归属及其他利益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民事行为合法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履行,不存在不得强制履行的情况;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的除外。《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本解释适用于建设单位、承包方之间就建造、改造、修缮实体工程进行订立和履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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